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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工伤治疗期遭开除,企业补缴社保,是补救还是添罪证?

发布日期:2025-11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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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在上海工作的王女士(化姓)向媒体反映,她在工作中因酒精爆炸事故严重烧伤后,不仅未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,还在治疗期间被公司单方面开除。更令人不解的是,公司在她受伤后突然补缴社保,并涉嫌伪造劳动合同。这起事件引发公众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广泛关注。

事故突发:工作中被烧伤,治疗期间遭公司开除

2024年12月3日,在上海市嘉定区某美容店担任店长的王女士,于为顾客服务期间遭遇酒精爆炸事故,面部、脖子、双手等多部位被烧伤,事故后公司仅支付6000元医药费和3500元工资便称已完成全部补偿,而她的治疗远未结束仍需大量费用,雪上加霜的是,在她接受治疗期间,公司还将其开除,且辩称她是“主动请病假”以逃避赔偿责任,让仍需后续治疗的王女士陷入生活与维权的双重困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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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权之路:劳动仲裁确认部分事实

王女士随后向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2025年11月4日,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,确认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期间王女士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,但对她在受伤后的劳动关系因“作证不足”暂未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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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点重重:合同真假难辨,社保突然补缴

王女士提供的两份劳动合同均存问题,一份签约主体为“上海佰秀颜美容有限公司”的合同非其本人签署,另一份无公司方签字,且公司在她12月3日受伤后突然补缴此前未按合同缴纳的社保。劳动法专家指出,依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职工工作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,治疗期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约,若情况属实公司已涉嫌违法,事后补缴社保也无法免除其工伤相关法律责任。

深层思考:谁来守护劳动者权益?

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,服务业等行业中,劳动者权益保障仍存挑战。工伤遭解雇、维权步履维艰,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如何守护?目前,王女士正筹备后续法律诉讼,她表示:“我不只是为自己,更是为所有可能遭遇类似情况的劳动者发声。”
 
这起事件再次敲响警钟: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、强化企业法律约束,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,任重而道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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